【原資中心】114學年度志工團制度說明
- 日期 : 2025-09-09
- 分類 : 所有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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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資中心志工團規範【附件檔可下載參考】
- 志工服務期間取得或獲知之訊息,應善盡保管義務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、刑法、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,不得以任何形式洩漏或將訊息資料再使用或交付第三者,須負保密責任。
- 新進志工須找志工團老師簽訂保密協定和簡易契約。
- 志工服務須以排班表上時間進行,若排班時間無法前來,請提前於群組找人代班,若無人可代班請私訊志工團導師,才算完成請假;臨時需挪動時間或增加、減少服務時數,須取得老師同意。
- 每學期初進行一學期排班,每人每周限排2班。(一個時段是一班,ex:周一上午9~12點;周一下午2~5點,各是一班。)
- 時數上限:個人約35小時;團體約250小時(114-1) ;團體325小時(114-2以後)
- 服務期間請主動詢問中心老師服務內容,對於老師傳遞之服務內容有疑問者,請主動確認後再執行。
- 支援講座、服務專案等活動志工,須以活動列表上需求時間「完全可配合者」,優先進行填寫,若無法全程支援活動請先徵求活動承辦人同意後再做填寫。若臨時無法協助務必提前通知活動主辦人。抵達活動現場時,主動告知活動主辦人以便安排協助活動作業。
- 志工管理志工團老師具審核進入志工團及核可時數權限。
- 志工團若無需要助學時數,優先以支援活動辦理為主。
- 每月底會進行志工考核,對於行為偏差者須進行會談;每學期末進行統一考核,表現優良志工可獲得小禮物。
- 以上規範若有疑問請向志工團導師詢問,請務必遵守規範。
- 加入志工團務必加入賴群以利訊息公告。
志工團導師 藍容軒【分機:23800、E-mail:linsyblue@thu.edu.tw 】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