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第一梯次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 助-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」

(一)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。
但不 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、各級學校進修部、推廣 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專班、進修補習學校、遠距教學、 學分班、在職進修班、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 究所學生。

(二)申請期限: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。

(三)申請方式: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 提出申請。

(四)申請資訊:可至本局官網「首頁>業務資訊>教育>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」

查詢 https://reurl.cc /WDdRO5

*詳情請至東海大學狀學金系統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