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目的:原住民族傳統樂舞蘊含著各民族的歷史、語言與文化的歷程,期藉由本次聯合文化活動結合樂舞競賽,強化族人對族群文化之認識及認同,共同肩負傳揚及推動原住民族文化之責任。
貳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。
參、競賽時間及地點:(若有變更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最新訊息為準)
一、 時間:114年8月30日(星期六)。
二、 地點:板橋市民廣場。
肆、參賽對象:
一、 凡原住民社團、政府機關單位、學校及個人均可組隊參加,不開放藝術團參加。
二、 參賽者身份不限性別、年齡及族群別。
三、 比賽分組(分2組):
1.A組:每隊參賽人數須達40人至55人間(含),以10組為上限。
2.B組:25人至39人間(含)為原則(未達25人者將酌予扣分),以10組為上限。
3.參賽隊伍僅得擇一組參賽,各組得另增報5人(含)以下為候補人員,倘單一組別報名未達預期,主辦單位有保留調整各組別名額之權利。
4.本活動各社團參與情形將納入115年本局相關補助中研議。
詳情請參閱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