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旨:以徵文鼓勵許多剛起步、並醉心文學的原住民學子,提高學生對語文學習及
創作之動機與成效,並鼓勵原住民籍創作者創作適於原住民青少年閱讀之文學作
品。
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
二、指導單位:文化部、原住民族委員會、立法委員鍾佳濱、立法委員伍麗華
三、贊助單位: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
徵件組別:
【兒童組】新詩類、短篇故事類-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小學生。(102年9月2日
~108年9月1日區間出生);
【青少年組】散文類、新詩類-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中學生、高中學生。(96年9
月2日~102年9月1日區間出生);
【社會組】新詩類、散文類、小說類-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大學生、社會人士皆可
參與【96年9月1日前(含)出生】;
參加資格:具有臺灣原住民身分者,依照各組別之年齡限制,需檢具身分證明及在學證
明。(若報名社會組則免附在學證明)
5、 收件及截稿日:
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,採掛號郵寄及電子檔報名,郵寄以郵戳為憑,
詳情請上「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官網」或「屏東縣原住民VUSAM圖書
館臉書粉絲專頁」網站查詢。(官網網址:http://vuvu.org.tw/,臉書專頁
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hildlibraryvusam)
6、 參加辦法與投稿方式:
(採郵寄及電子檔共同報名,參賽者需完成以下步驟才算報名完成)
1、 報名表下載與填寫:
請至「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」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,並
以正楷詳實填寫。
2、 報名資料與寄送方式:
參賽者須備妥完整報名資料,並依下列規定辦理:
(1) 紙本資料寄送:
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、相關證明文件及參賽作品紙本,應依序整理裝訂,連同作
品一式6份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下列地址(請統一於左上角以釘書針或迴紋針裝訂
,勿使用特殊裝訂或另加封面):
收件地址:90241 屏東縣霧台鄉魯凱街200號
收件單位:屏東縣原住民VUSAM圖書館 收
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組別-文類」。
(2) 應檢附文件如下:
1. 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(須完整填寫並親筆簽名)
2. 參賽作品紙本一式6份
3. 身分證明文件: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
4. 依組別另附文件:
(1) 兒童組、青少年組:學生證影本(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)或在學證明
(2) 社會組: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(3) 電子檔寄送:
參賽作品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應另行寄送至指定電子信箱
:aopice0088@gmail.com,信件主旨請註明「組別-文類-姓名」。
(4) 注意事項:
1. 紙本資料與電子檔皆須完成送件,始視為完成報名程序。
2. 各項報名文件須齊備且符合規定,缺件、逾期或不符格式者,主辦單位得不予
受理。
7、 參選須知:
1、 參與徵文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,採直式橫書書寫,文字應使用12號標楷體,
並須以現行通用中文標點符號,作品以A4大小紙張直式輸出,雙面列印,
編列頁碼、裝訂,若創作使用族語,請於文末處註解或另附翻譯文稿。(若
遇情況特殊並能提出相關證明者,可以文字書寫代替電子稿,投稿時請自留
稿底,恕不退稿。若字跡太過潦草,導致無法辨識者,則不評審。)應徵作
品內文不得書寫任何作者姓名,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(姓名、個
人資料請填寫於報名表。)
2、 兒童組若無法使用電腦繕打,可使用六百字稿紙,使用正體字,以藍色或黑
色原子筆或鋼筆親筆書寫,並以制式格式標上文章名稱(空四格寫題目)。
3、 作品題目,一律見於作品第一頁最前方,不得另紙印製。
4、 每篇應徵作品,都需列印紙本一式六份,簡單裝訂即可,不加封面。另填寫
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。
5、 如有下述五項任一種情形者,將取消參選資格,已得獎者,將追回獎金及獎
座或獎狀,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。
(1) 應徵作品必須不曾在任何報刊、雜誌、網站、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過;已輯印成書或出版作品者亦不得參選。
(2) 嚴禁抄襲,如有抄襲,公布其真實姓名及相關資訊。
(3) 禁止一稿多投。
(4) 已出版過書籍之作者不得投稿參賽。
(5) 前屆(第一~四屆VUSAM文學獎)各類別首獎之得主,未來三年皆不得再
次參與同類別比賽。
6、 參賽作品若獲選為首獎及評審獎的作品,其原稿、出版權及使用權將無條件
供主辦單位使用,主辦單位有權修改、重製該作品,原作者不另收取費用。
7、 得獎作品概不退還,敬請自行備份。首獎、佳作及入圍之外未得獎作品如需
退還,請隨件附上總計60元硬幣或郵票,主辦單位統一以中華郵政寄出。
8、 得獎作品,如欲自行出版,請先來電告知主辦單位,並於出版之著作上註明
「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VUSAM文學獎第五屆首獎/評審獎之作
品」。
9、 指導老師獎辦法
為鼓勵且肯定推動文學創作的老師,凡學生作品於兒童組或青少年組獲首獎
、評審獎者,其指導老師將頒發「指導老師獎」,以資鼓勵。
(1) 每位老師不限指導學生人數。
(2) 每件投稿作品限填列 1 位指導老師。
(3) 指導老師姓名須於報名時填列於報名表上,且不得事後增補或更改。
(4) 指導老師獎之評定以學生得獎作品為依據,不另接受報名。
指導老師獎包含:
(1) 獎狀乙張。
(2) 精美獎品乙份。
8、 相關期程:
1、 得獎公告:
得獎名單預計於115年10月公布於本會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。
2、 頒獎典禮:
頒獎典禮預計於115年11月舉辦,相關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;得獎者應出席頒獎典
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