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東海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時間:114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作業,自 114年8月1日起開放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。生活助學金執 行期間,依教育部補助年度及學期行事曆辦理。
三、辦理名額:各生活服務實習單位之名額,請參閱附件「生 活服務實習單位名額配額表」,實際名額將依教育部當年 度核撥之生活助學金金額及本校配合款項綜合考量核定。 四、計畫規劃: 各生活服務實習單位,應規劃所屬生活服務 學習計畫,妥善安排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,並提供必要 之教育與輔導措施,以確保學生於服務實習期間獲得完整 學習與服務經驗。
五、學生申請流程: (一)申請學生須登入「學生資訊系統」之「獎助學金」項 目,線上填寫申請表並列印紙本。 (二)學生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並於申請期間內主動向所擬 申請之生活服務實習單位提出。 (三)每名學生僅得擇一單位提出申請,不得重複申請或重複 領取生活助學金。
六、資料送交期限:請各生活服務實習單位於114年9月12日 (星期五)前,將所錄取學生之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彙整送 交至勞教處助學勞作組,以利後續生活助學金按月核撥作 業。 第1頁 (共2頁)
七、備取與異動事宜: (一)各服務實習單位應預先遴選若干名備取生活助學生,俾 正取學生放棄時能及時遞補。 (二)若有名單異動,應以「月」為單位進行調整,以利生活 助學金發放作業順利執行。